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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6-23 09: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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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全面加强继续教育,加快人才自主培养,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号)及年度工作安排,我厅制定了《2022年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按时完成研修任务。各单位要严格按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国家级研修项目,依托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称工程服务平台,网址:zsgx.mohrss.gov.cn)进行过程管理,每期高研班开班前须提交开班通知和实施方案,待审核通过后组织举办,办班结束后应在1个月内提交研修总结报告、经费结算表、学员名单、学员签到表、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等材料完成结业上报。国家级研修项目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办班,逾期办班的不再提供高研班培训证书。省级研修项目,依托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gyb.hnzjgl.gov.cn)进行管理,各承办单位要在开班前1个月制定并通过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待审核通过后组织举办,办班结束后应在20天内通过系统提交研修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等材料。省级研修项目(含自筹)须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办班。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将相关情况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切实保证研修质量。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国家级高研班每期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学员一般不超过100人,省级高研班每期研修时间3天左右,学员不少于50人。国家级和省级高研班学员应分别面向全国和本省招收,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并注重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承办单位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严密组织实施,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研修。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以采取“当地线下+异地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办班。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高研班经费采取财政资助和单位自筹两种方式予以保障,两种渠道的经费使用均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由财政经费资助的国家级班次,每期资助上限为15万元,承办单位应在办班结束后1个月内将经费报销材料报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经费资助事宜,11月30日之后举办或中央财政项目预算100%执行后再举办的,无财政经费资助。由财政经费资助的省级高研班,每期资助8万元。国家级和省级高研班经费主要用于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支出(线上办班的主要用于讲课费、培训资料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自筹经费的高研班完成办班后按经费保障渠道进行结算。

四、认真组织结业考核。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各有关单位须根据实际培训安排对学员进行结业考核,按要求将学员相关信息(包括学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身份证号、培训学时、结业考核情况等)提交工程服务平台审核;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须使用我省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开展考勤、作业发布、学员满意度调查等考核工作。学员经考核合格获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分别在国家和省平台首页查询和打印本人证书。

五、严格落实培训相关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切实加强学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不得借办班之名旅游,不得利用办班机会搞公款宴请。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对不能按要求举办高研班的,不予拨付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下年度高研班的申报资格。各有关单位在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高第

联系电话:0371-69690110 69690386

附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doc

 
 
 
 
2022年6月1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